既要痛下决心,也要防范风险
眼下,省级地方两会已进入密集召开期,去产能成为今年地方两会关注的一大重点,而清理处置“僵尸企业”被视为去产能的“牛鼻子”,地方又有哪些具体思路和举措?
本报综合报道 国家对处置“僵尸企业”给出明确时间表,各地“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箭在弦上。从各地召开的两会上看,不少省份已对“僵尸企业”进行了前期摸底,初步确定本地“僵尸企业”数量,后续具体的清理处置方案也在抓紧制订之中。
多地摸底“僵尸企业”,承诺化解过剩产能
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去产能为2016年的重要任务以来,山东、安徽、甘肃等地陆续进行“僵尸企业”摸底。
山东省初步确定了448家“僵尸企业”,其中处于停产状态的占80%。“由于‘僵尸企业’概念提出不久,一些地方对其标准和未来政策把握不准,提报时还有顾虑,实际数量应当多于目前提报数。”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表示。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介绍,根据前不久的统一摸排,全省钢铁、煤炭等亟须化解过剩产能的“特困”企业(指达到国家特困企业标准)共有1049家企业,其中包括126家规模以上企业。
甘肃省目前有110余户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负债超过1500亿元。2015年,甘肃水泥、钢铁、玻璃、电解铝等行业闲置产能分别达到500万吨、400万吨、200万吨和74万吨。
目前,根据中央“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要求,尽管各地还未明确对这些“僵尸企业”具体的清理时间,但都表态要停止对其各种形式的保护。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并确定“年内压减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800万吨、水泥产能15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00万重量箱”的硬性指标。
浙江省省长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浙江将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对“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继续关停落后产能、整治“低、小、散”。制定实施企业减负3年行动计划,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因类施策,杜绝僵而不死
“化解过剩产能,是走到转型升级关键节点必须直面的问题。从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入手,实现市场出清,实际上正是化解产能过剩、深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河北邯郸市发改委主任高和平表示,只有坚决处置“僵尸企业”,才能为未来腾出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
“就现状而言,分类指导非常必要。具体来看,实施分类指导一方面需要考虑产业在国内经济的重要性及贡献度,对于支柱产业中的企业既要清理也要有所保留,以推动支柱产业的发展日趋合理;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符合创新、环保等国家政策标准却又表现不佳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避免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的一刀切。”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济贸易系教授何维达接受采访时表示。
“大量的‘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与地方政府的补贴、银行贷款的‘供养’密不可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包头市副市长安润生表示,各级政府要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和各种形式的保护,司法部门要依法给企业的市场化破产创造条件,财政和金融部门要出台落实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
针对兼并重组,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市经信委主任黄国富建议,要鼓励发展并购贷款,并进一步放宽适用条件;发展产业并购基金及其二级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担当推进器和整合平台;探索建立并购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激发银行积极性。
各地清理“僵尸企业”,既要痛下决心,也要防范风险。对此,河北社科界委员表示,对全国层面而言,伴随着钢铁、煤炭等行业的“去产能”,“失业潮”可能出现。因此,对“僵尸企业”要尽量实行“安乐死”,尤其要全力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防范引发社会风险,更加细致地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宁夏有代表也表示,在坚决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要做好甄别工作,对于有市场和关键技术、能耗水平低,在行业内居于领先水平的企业,应该给其一条自生之路,鼓励企业重组、整合、转产、循环改造。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指出,在处置“僵尸企业”上美国有成功经验:区别对待,政府不承担过大风险;日本则有失败教训:处理犹豫不决,致使大量富有活力的企业丧失成长机会。这些经验教训值得借鉴和汲取。
他山之石
美国处置“僵尸企业”有成功经验
美国经济也遭遇过“僵尸企业”带来的麻烦。
在对陷入经营困境“僵尸企业”的处置方式上,美国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策略:对那些确实扭亏无望的企业,放任其通过破产渠道退出市场,或通过破产重整实现再生;而对那些核心业务仍在健康发展,只是融资来源暂时枯竭的“僵尸企业”实施政府救助。
美国政府及金融部门认为,如果不加区分地支持所有企业,只会使危机进一步加剧,并且降低增长率。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的前董事长威廉·伊萨克指出:“如果企业管理不当,缺乏解决问题的合理计划,他们就应该痛下狠手,让它倒闭。”
对那些有拯救价值的“僵尸企业”,美国政府继续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帮助,或者通过国有化直接提供财政资金予以帮助,同时帮助其进行破产重组。通用汽车是美国政府成功救助的典型案例。
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前,通用汽车就已经连续3年亏损,金融危机更是让通用汽车雪上加霜。为避免整个汽车产业的崩溃,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开始向通用、克莱斯勒和包括美国国际集团在内的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注资。其中,美国政府以495亿美元援助贷款获得通用汽车公司9.12亿股,持股比例相当于60.8%。救助方案原本争议不断,被认为是拿纳税人的钱冒险。但事实证明,这次救助相当成功。2010年,通用汽车公司净利润为47亿美元,实现扭亏为盈;2011年,公司净利润进一步增长到76亿美元。由于政府的救助,美国汽车行业的复苏速度很快,且在金融危机之后,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美国救助汽车行业之所以成功,得益于严苛的流程,以及企业“造血”功能的重新运转。政府救助企业有先决条件,即这个企业可以救。“可不可以救”的判断完全基于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能不能再次激活。通用汽车公司基于美国《破产法》第11章,提出破产重组,之后企业提交了重组计划,经过专家审核认可后进行了重组,然后才从政府那里拿到了救助资金。
此外,还有一个硬性规定是,一旦企业重组失败面临破产清算,必须偿还政府贷款本息。这就从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保证政府在“输血”救助时不会承担过大风险,同时还能再次激活企业“造血”潜力,实现企业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