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无证驾驶铲车致一人死亡 肇事司机被判刑
21.11.2014 19:3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无证驾驶铲车致一人死亡 一男子被判一缓二
重庆籍男子宋某某在海口驾驶无牌铲车,因铲车刹车系统失灵且采取制动措施不当致使一人当场死亡。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今年5月8日17时15分许,26岁的宋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号柳工ZL30E型铲车,沿海口市新坡镇月塘村南面沟路段由北往南行驶过程中发现刹车系统失灵,宋某某采取制动措施不当,致使该铲车右偏碰撞到在前面路边行走的李某芳。宋某某肇事后让周围群众报警,并在原地等待公安民警到场处理。李某芳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9时死亡。交警认定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芳无责任。
龙华区法院认为,宋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1.11.2014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