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不可随意飞!男子在铁路沿线“黑飞”被海口铁警罚款500元

20.09.2022  18:22

  9月20日上午,记者从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站派出所了解到,近日,一名男子在铁路沿线禁飞区违规飞行无人机,被海口铁路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9月18日18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台白色无人机正飞越铁路线路,便立即组织警力顺着方向寻找,通过走访调查,在海口东高铁站附近的一货场内找到了操作者周某(男,45岁,福建省周宁县人),此时周某正在遥控无人机,民警赶紧上前制止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介绍,周某系闲来无事想“练练手”,便操作无人机飞行至某商场航拍,飞行时穿越铁路线路一个来回,飞行时间共20分钟。经查,周某并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此次飞行也未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

  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无人机飞至铁路线路上空可能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周某当即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最终,铁路警方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海南省已于2020年5月出台并施行《海南省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暂行)》,在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放飞无人机需要取得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违反该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在铁路规定范围内放飞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