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召开“五一”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并举办价格法律法规培训班
2016年“五一”小长假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的工作精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省物价局于4月27日在三亚召开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并举办价格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自三亚南山寺、大小洞天、陵水猴岛、海口观澜湖冯小刚电影公社、保亭呀诺达热带雨林等72家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的相关人员以及各市县物价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提醒告诫会,并学习了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
省物价局局长吴明月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王植凯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全省旅游市场相关经营者一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二要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三要诚实信用,禁止欺诈。提醒告诫各旅游企业要规范明码标价,实行一货一签,不得有两套价格、低标高结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模糊、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撒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观光车票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及相关优惠政策内容,杜绝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
各旅游企业应当按照提醒告诫要求,加强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一”期间,广大群众若发现有经营者或相关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部门将保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海南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