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被拐少年:7岁被拐到广东 每天要偷够1万(图)
哈里克和7岁的弟弟。弟弟总缠着哥哥让他表演“动耳朵”,在哈里克失去联系的几年中,母亲反复跟弟弟提起哥哥的特征:耳朵会动。卢美慧 摄
哈里克的左腿上有一条15厘米长的疤痕,这是他被拐之后,在东莞参加一次“帮派斗争”时被对方砍伤的。
【对话人物】
哈里克(化名) 18岁,新疆库尔勒人。7岁时被人骗到东莞,开始偷盗生涯,历经8年后被解救。15岁到17岁,他被安排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读学校学习,他的管教老师阿比德说,哈里克是最让自己欣慰的孩子之一。如今随母亲一家生活在库尔勒市。
【对话动机】
《爱在旅途》是一部以解救新疆流浪儿为主题的电影,7月12日在北京某剧院上映。电影讲述了一群新疆儿童幼年被骗至全国多地,由“蛇头”威逼虐打被迫从事偷盗活动,而后被解救走上正途的故事。
库尔勒青年哈里克就是电影中的原型之一,7岁被人从新疆骗走,哈里克在广东当了8年小偷,挨打、偷盗、挥霍、染毒、混社会、夭折的初恋。“那段经历比电影残酷。”
来自新疆民政部门的统计,2011年全国打拐行动开始后,全疆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838人次,3858人次被从外地接回。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哈里克决定不了自己的过去,但他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未来。
现在,哈里克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家里电动三轮车的电充好没有。库尔勒城市不算小,但拉活不管远近都是每人一块钱,一天下来,好的时候能赚100到150块钱。
开三轮车的工作之前是卖炸鸡、卖烤全羊,都是辛苦而收入不多的营生。幼年的哈里克,有时一天就能偷到两三万元。“现在钱赚得少,但都是干净的,这让我心安。”他说。
新京报:《爱在旅途》的电影看了吗?里面有很多是你的亲身经历。
哈里克:我没看过完整版本,之前有电视台记者采访我,后来节目里出现了一些(电影)片段。不只是我,那些年很多新疆孩子都经历了这一切,比电影中还残酷。
新京报:你当时是怎么被骗到外地的?
哈里克:我两岁时亲生父母就离婚了,我跟爸爸生活。后来爸爸带我去吐鲁番打工,有天他的一个工友跑来跟我说,我爸爸把人打伤了,他要带我去找爸爸。
新京报:结果没见到爸爸?
哈里克:我被带上了火车,火车开了两三天,我们在东莞下车。这人把我带给一个叫艾哈买提的新疆老板,我说我要找爸爸,他们说“没爸爸了,以后你的工作就是偷东西。”
新京报:那时你才7岁,很害怕吧?
哈里克:害怕,我小时候特别老实,完全被吓傻了。他们让我偷东西,我不肯,爸爸从小就教育我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要做个好人。
新京报:后来呢?
哈里克:他们把我关到宾馆里,之后我被交给一个叫买买提的人,也就是我的小老板,十七八岁,很凶,接下来的一周他每天都打我,用皮带或木棍,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说“你让我干什么我干什么”。
新京报:他们会强迫你学偷东西的手法?
哈里克:你在电影里看到在热油里取硬币的场景不是编的,都是真的。有时候是一桶开水,买买提会倒进大半袋洗衣粉,再丢进一块钱硬币,让我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每天晚上练习,不练或练得不好就挨打。
新京报:你记得自己第一次偷东西吗?
哈里克:记得。是个年轻女孩儿,我吓坏了,把手伸到她包里随便抓了个什么就跑,当时捏在手里软软的,以为是钱,跑了很远之后一看,是包纸巾。不过那次买买提没打我,他说“这就对了,以后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