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猎狐行动劝返嫌疑人:国外生活苦不堪言

04.12.2014  12:01

  【解说】12月3日,记者从新疆公安厅经侦总队获悉,“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止12月1日,新疆公安机关成功从土耳其、缅甸、俄罗斯等3个国家,抓获和劝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名,协助兄弟省市抓获境外 外逃犯1名。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7月20日至12月31日,中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缉捕在逃 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 

  【同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邵喜国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办理的共有六名经济犯罪,涉嫌潜逃到俄罗斯、阿联酋、土耳其、缅甸、乌斯别克斯坦等六个国家。

  【解说】据乌鲁木齐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涂书军介绍,经梳理,新疆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分布在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马来西亚、缅甸等国。

  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100万元人民币,2008年潜逃至俄罗斯。李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外生活8年苦不堪言,想家乡,想家人。

  【同期】(经济犯罪嫌疑人 李某)

  出去后,想我爱人,想我女儿,我的女儿可可特别懂事。我几乎精神崩溃了。在国外生活,是很艰难的。尤其是在俄罗斯。在这八年当中,首先精神压力很大,心里负担很重,思念家乡,思念父母。

  【解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深入逃犯亲友家中 敦促境外 在逃人员投案自首,11月30日李某由俄罗斯 乘飞机抵达 乌鲁木齐,归国自首。

  【同期】(经济犯罪嫌疑人 李某)

  下了飞机,我唯一的一个想法就是静下来。稍微休息一下,我血压有点高,偏高。静下来以后就是,什么都不用想了,回到祖国是我最大的心愿。可以这么讲。

  【解说】据了解,2014年7月22日,中国公安部 部署了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 联合印发的《关于敦促在逃 境外经济犯罪人员 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的 境外经济犯罪人员 在指定日期前 自愿回国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张阁 黄朝阳 张润泽 新疆乌鲁木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