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司法年启幕

08.01.2015  12:43

  中新网1月7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7日发表社论称,2015年新加坡司法年开幕,司法制度要同时兼顾国内及国外的需要,既扎根于本土,又向全球开放,就必须持续掌握动态的平衡点。

  文章摘编如下:

  随着今年的新加坡司法年开幕,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正式成立,标志了新加坡司法发展的另一里程碑。大法官梅达顺指出,从最初专注于满足一个新兴小国的基本需求,目前新加坡已发展为亚洲主要的商业纠纷解决中心。此外,新加坡也有足够的规模与人才,发展本身的法学体系,并有朝一日将新加坡法律国际化。

  虽然新加坡继承英国的法律体系,但在实践过程中,它逐渐扬弃了不适合新加坡国情的典章制度,并在英国法律基础上,发展本土的司法制度。总检察长维克拉惹在司法年开幕仪式上提出了三个例子,一是新加坡在1969年废除了陪审团制度,将审判权交给了专业的法官。二是在1993年修改民事法典,英国商业法及法规不再自动成为新加坡法律的一部分。三是在2013年英国废除了藐视法庭的条文,但新加坡决定保留,以确保公众对司法制度的尊重。

  当然,司法制度的演变是配合社会、经济及安全发展的需要。在刑事司法方面,独立初期,对付私会党及贪污是主要事项,因此必须通过严刑峻法以维护公众利益为要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司法程序向人性化倾斜。维克拉惹指出,在1990年代之前,我们的主要目标是防止罪犯,因此量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阻吓及惩罚。但由于目前年轻人的反社会行为及轻微精神病例增加,刑事司法更注重罪犯的改造及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在民事司法方面,维克拉惹指出,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公众与政府机构就行政与宪法课题对簿公堂或要求司法检讨的案例,近年来有增加的趋势。此外,个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案例也更为普及。

  为了配合这个新的发展趋势,今年的司法年开幕仪式上,如何减低诉讼费及提高审案效率成为了焦点。大法官宣布成立民事司法委员会,探讨相关课题,而从今年开始,律师在更新执照时,必须呈报他们在提供法律义务咨询方面所付出的时间。大法官、总检察长及律师公会会长张正义异口同声指出,必须让每个人,即便是穷人,都有机会通过法律伸张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保障司法制度受到尊重的关键。因此,法院大门理应为所有人而开。随着社会更多元化及教育水平的提高,法律诉讼已经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选择之一。诉讼费的降低,将使这个选择更具有吸引力。实际上,新加坡法律界最近有人提议,允许律师根据官司胜诉后的赔偿抽佣,也就是“没有赢就不收费”的模式。然而,这种收费制度,可能助长不必要的民事诉讼案及集体诉讼,从而浪费社会的资源。此外,一个动辄诉诸诉讼的社会,诉讼及预防诉讼的开支也将提高交易成本。

  维克拉惹指出,西方自由主义的法治观念,不一定全都适合新加坡的社会及文化价值观,而新加坡也正在发展本身的司法制度。不过,正如大法官梅达顺在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成立仪式上所说的,新加坡必须保持对区域和世界的开放态度。这两者至今并没有太大的矛盾。

  司法制度要同时兼顾国内及国外的需要,既扎根于本土,又向全球开放,就必须持续掌握动态的平衡点。新加坡法律国际化,将是司法制度未来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