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文联手”打防文物犯罪 四年破案1937起
经过一年多的深度经营、连续作战,今年5月,陕西省扶风县公安局破获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原遗址连续被盗掘案,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破获文物案件9起,追缴涉案文物98件(套)。这是陕西省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2年以来,省公安厅与省文物局已连续5年联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陕西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06个,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52名,追缴各类文物7577件(套),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048件(套)。
“警文联手”——建机制树权威,共同打防文物犯罪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周、秦、汉、唐等13个封建王朝上千年建都史。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陕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11处,全省备案博物馆241座。
近年来,盗窃、盗掘、倒卖文物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文物安全形势严峻。为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陕西省各级公安、文物部门密切协作,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杜航伟提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是公安、文物部门的重要职责,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把“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在陕西,是对陕西公安的肯定和信任,省公安厅要不负重托,把“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建好用好,真正把它建设成全国打击文物犯罪的“权威”。
为此,省公安厅与省文物局共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文物违法犯罪信息、交流打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打防工作重点和措施。全省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重点文物保护区和案件多发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就地进行整改。
同时,陕西省公安厅制定《陕西省公安机关办理文物犯罪案件工作规范》,大力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从立案、管辖、接处警、专案指挥、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案情分析、信息研判、讯问、证据收集固定、文物鉴定移交、办案协作、信息报送、督办奖惩等14个方面制定详细的程序,提高办理文物犯罪案件的质量。
在此基础上,陕西多地公安、文物部门积极与邻省毗邻地市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机制。2012年11月30日,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文物部门共同签订《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建立三地市公安、文物部门协同查处跨区域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机制。2013年7月10日,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和甘肃天水、平凉、陇南六地签订《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区域协作协议》,共同开展区域联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五鹰捕猎”——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战果显著
省公安厅、省文物局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成绩斐然——
2012年,“天鹰”专项行动,全省共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19名,追缴各类文物1596件(套);2013年,“猎鹰”专项行动,全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5名,追缴各类文物1191件(套);2014年,“秦鹰”专项行动,全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2名,追缴各类文物1701件(套);2015年,“雄鹰”专项行动,全省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6名,追缴各类文物3089件(套)。
2016年,陕西开展打击文物犯罪“金鹰”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全省已破获案件35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78名,追缴文物262件(套)。
经过近年来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陕西文物犯罪案件发案总数呈下降趋势,文物犯罪大要案件逐年减少,文物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群防群治——宣传防范成常态,共保文物安全
在公安、文物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全省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器材,创新公安、文物“联合办公、联合巡查、联合办案、优势互补”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专职文物稽查队18个、文化文物综合执法队59个。
陕西各级文物管理部门积极扩大群众文物保护员的队伍,截至目前,全省文物系统共聘用群众文保员5000余人。公安、文物部门还充分利用每年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庆日,全面宣传文物保护法规,让文物保护宣传进入乡镇、街道和村庄,使保护文物宣传成为常态。
不仅如此,陕西公安、文物部门还大力加强“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设,对“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半年多时间,公众点击量达270万人次。同时,陕西建立全国首家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秦鹰”微信官方公共平台,开辟涉案文物鉴定“绿色通道”。截至目前,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文物犯罪信息100余条,发布文物案例、文物安全保护等文章1000余篇,微信点击量超过3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