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宗 取缔无照经营户15户
原标题:文昌村民销售未经检疫牛肉被没收 罚款3万元
文昌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11月19日,记者从文昌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从今年9月份起,文昌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和工商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文昌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宗,取缔无照经营户15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472.7公斤,其中文昌一村民销售未经检疫牛肉被没收,罚款30000元。
农村食品整治有成效,查处违法案件56宗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工作要求,按照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三部门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文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非一超”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截至目前,文昌市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43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137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289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94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21个次;监督抽检食品72批次;抽检食品相关产品176批次;取缔无照经营户15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个(该案正在办理,目前未结案);查扣侵权仿冒食品472.7公斤。全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宗(其中食品案件25宗,侵权案件31宗),罚没款合计199326元,受理食品投诉举报24件。
案例: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生牛肉
案例一:执法人员在文昌市会文镇琼文中学校内对某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该店内冰箱旁货架上存在一批标签模糊的面包类食品,其中火腿面包8包,豆沙包4包,千层包10包,肉松包4包。经调查取证,该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市食药监局对该店作出没收已查封扣押的食品,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圩和乐街某间民宅内用冰柜存储有大量的袋装生牛肉产品,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潘某当场未能提供生牛肉产品的有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牛肉。
经调查,当事人潘某于与谢奋联系,在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圩某村村庄内购买了一头活牛,价格7000元;凌晨3点,潘某与老婆一同将购买的活牛进行宰杀,早上将处理好的牛肉共计230斤(其中销售30斤)运送至农贸市场潘某的摊位上进行销售,成本价为35元/斤,下午将未销售完的牛肉(200斤)运送回家,存放于家中一楼的冰柜中,准备以36元/斤的价格二次销售给他人。销售前后期间,当事人未依法将牛肉送至当地动物防疫站进行检验检疫。该局对潘某作出没收已查封扣押的问题牛肉和屠宰工具一批,没收非法所得90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阶段,文昌市食安办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坚持“重点治乱、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严打重惩,形成震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切实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