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噪声污染……文昌6单位被罚,最高罚款3万元!

26.03.2021  12:33

  3月25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6起行政处罚案件。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因扬尘污染、噪声污染、经营过期食品、供应不合格饮用水等,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文昌清澜昌盛商行、文昌文城陈富水产品摊、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所、文昌美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

  扬尘污染,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被罚3万元

  1月12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大潭村委会排田村文昌大道的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建筑土方、渣土堆存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不能开工的裸露地面未进行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月18日,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被罚款3万元。

  擅自超时施工造成噪声污染,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被罚

  1月19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调查,发现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在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高隆大道旭日湾项目工地,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夜间擅自超时施工造成城市市区噪声污染。

  3月18日,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被罚款5000元。

  经营过期的预包装食品,文昌清澜昌盛商行被罚款5000元

  经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清澜路270-1号的文昌清澜昌盛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共4盒,货值金额为216元。

  文昌清澜昌盛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3月24日被没收违法经营的2盒椰乡白沙绿茶心和2盒椰乡海南绿茶、罚款5000元。

  未能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文昌文城陈富水产品摊被警告

  位于文昌市文城镇第一市场42号摊位的文昌文城华青海产品摊经营的贴石鱼(购进日期:2020年10月19日)经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文昌文城陈富水产品摊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贴石鱼,在购进涉案批次贴石鱼时,未能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

  3月24日,文昌文城陈富水产品摊被警告、罚款5000元。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所被罚

  1月11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东路镇东路水库的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所提供的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6月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卫生评价结论是该水样所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5749-2006表1国家限值的要求。

  文昌市东路水库管理所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月19日,被罚款3500元。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文昌美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

  1月13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100号昌瑞铭城A1A2栋303商铺的文昌美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的消毒间内放有洗衣机、垃圾桶、洗衣粉等无关物品;未能提供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的工作记录。

  文昌美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3月19日被警告、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