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冲卡被罚!文昌公安查处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社会各界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是仍有不少人,在违法边缘不断试探。
近日,文昌公安已查处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散布谣言,罚
1月25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业主微信群里散布谣言称龙楼某小区有业主感染新型肺炎,感染者已经被隔离,其所发布的不实言论被微信群里的人员大量转发,在龙楼地区造成恐慌。接报后,龙楼派出所迅速将违法行为人林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林某对自己未经核实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林某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月26日,有人报警称网上谣传锦山镇某村有一名武汉归来的学子,有人发烧并封村,要对接触者进行隔离,在当地一定程度上造成恐慌。锦山派出所接报后,随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欧某梅、张某丹。2月1日,发布该谣言的男子吴某江到锦山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自己在微信上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江等3人予以行政处罚。
强行冲卡,罚
1月29日,文昌发布强化落实省疫情防控I级响应措施的通告,对进入文昌市道路路口(除海文大桥入口、文琼高速清澜互通入口、文昌动车站外)进行全封闭管制,对本市以外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
2月2日下午,云某光(男,海南文昌人)驾驶一辆广西牌照的小轿车从海口市琼山区三江高速路口转由锦山镇某路口回冯坡时,不听村委会干部劝阻,强行通过。同天下午,孙某(男,海南乐东人,家住琼海)驾驶一辆非文昌牌照小轿车,未经允许强行冲闯冯家湾防疫检查卡点。
冲卡事件发生后,文昌市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拦截和侦查,并迅速锁定和抓获违法行为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2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南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1.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测、检疫、强制隔离、留观治疗的;
2.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3.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
4.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5.存在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牟取暴利、囤积居奇等严重扰乱市场、社会秩序的;
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7.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8.以威胁、暴力方法阻碍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
9.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疫情等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10.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或者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
1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12.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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