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校长以办理升学手续为由骗家长钱财 获刑3年

12.04.2016  09:49

  中新网海南4月11日电 (周量)2015年7至8月间,文昌头苑小学原副校长林某以帮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办理升学手续为由,骗取8名学生家长钱财,共计84000元,近日,被文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罚款5000元。

  据悉,被告人林某,原任文昌市头苑中心学校副校长,于2015年7月的某一天,得知被害人陈某的孩子中考分数未达到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录取分数线,便向陈某谎称可以帮其孩子办理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就读高中的手续,但需要人民币6000元。陈某信以为真,便将人民币6000元及相关资料交给林某。此后近两个月时间,林某以同样的方法,骗取潘某、何某、刘某等7人78000元,所得赃款林某用来赌博、还债及个人花销,直到同年9月5日被人报案。

  文昌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林某在案发后已全部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文昌法院结合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退赃等情况,认定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完)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