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发现线索可举报
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5月13日,澄迈县民政局发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公告。
一、打击整治对象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任何非法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整治重点
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4.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5.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6.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要增强警惕性,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http://www.chinanpo.gov.cn/);
(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三、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面公布的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联系人:王天湘
电话:0898-67601200
邮箱:chengmaim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