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发文整治会所歪风 干部禁入不对公众开放场所

29.05.2014  11:20
   

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时,都须提及是否出入私人会所?是否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半年内两次发文整治“会所歪风

昨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发出整治“会所歪风”通知,要求继续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明令“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

这是半年以来,中央二度整治“会所歪风”。去年12月23日,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曾发布严肃整治会所歪风的通知。

对比半年来两个“会所歪风”禁令,昨日发布的通知细化了整治范围,明确重点整治“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等四类会所。

禁入历史建筑、公园内的会员制会所

去年,首个整治“会所歪风”禁令发出一月后,恰逢春节,一些地区的会所仍“顶风作业”。如北京北小河公园实友学堂、和平艺苑会所等被曝光。随后北京对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开设私人会所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约谈27家高档餐饮企业经营者。与此同时,其他省份相继专项整治会所。

昨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在前一阶段整治的基础上,还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各省(区、市)都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四大整治重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民主生活会上公开承诺遵守“两不

首个“会所歪风”禁令中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两不”承诺效果如何?昨日发布的《通知》中要求,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通知同时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