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破产预重整案件实现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序成功衔接

29.11.2022  16:22

  近日,海口破产法庭决定终结对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的预重程序,并依法裁定受理海南某印务公司对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担任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程序和破产重整程序得以成功衔接。

  2022年7月,海口破产法庭决定对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首次采用联合推荐方式,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行各项职责,高效开展工作。临时管理人结合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与债务人、主要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各方就投资方案、重整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最终形成破产重整草案,向海口破产法庭提交了预重整工作报告。

  预重整程序可以精准识别公司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后续破产重整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相比破产清算而言,破产重整使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得到充分保障,普通债权清偿率得到明显提升,全体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维护。”案件承办人张慧介绍道。“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可以通过重整实现重生,摆脱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发挥自身优势,继续保持核心经营业务,实现各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海口破产法庭庭长苏铭评价道。

  此次预重整案件系全省首例预重整案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海口破产法庭的首次探索进行了充分指导。下一步,海口破产法庭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推陈出新,为创新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