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乐东整改涉农资金审计问题 追回近三百万元

21.08.2014  00:05

      原标题:乐东东方整改涉农资金审计问题 追回近三百万元

      针对涉农三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乐东黎族自治县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财政资金追收工作小组已追缴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85.56万元。东方市扶贫办也已追回个人或单位挤占挪用资金5.9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26.07万元也正在办理整改之中。

      为确保此次审计整改工作时效性,乐东从成立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分成三个工作小组,进行明确分工。财政资金追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追收被挤占、冒领等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责任追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涉及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建章立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排出整改时间表,对各工作小组负责的任务,实行对账销号,明确整改工作任务时限。

      截至目前,财政资金追收工作小组已追缴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85.56万元。其中应追回2011年白新、田头田洋整治工程项目多付工程款258.03万元,已追回172.30万元,占66.78%;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挤占项目管理费39.9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已追缴31.2万元,占78.08%;县扶贫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金额73.49万元,已追收5.06万元;应追回有关农民专业合作弄虚作假套取的财政资金132万元,已追回77万元,占58.33%。与此同时,草拟了《乐东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印发至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根据此次涉农资金发现的问题,经乐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对县农综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局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处理,并责成县纪委立案调查,有效发挥审计监督震慑作用,达到警示和教育干部,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东方市委书记吉明江、市长邓敏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分别在涉农审计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目前,东方市扶贫办已追回个人或单位挤占挪用资金5.9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26.07万元也正在办理整改之中。市农业局制定了合作社财政补贴项目审计整改方案和农业设施大棚建设补贴项目整改方案,并对6家合作社发出追缴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涉及金额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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