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协调发展理念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协调发展理念
——深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之二
作者:光明日报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全面小康,寄托着亿万中国人民的美好梦想,而新的发展理念,将引领人们朝着这一百年目标不断奋斗、不断前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尊重实践、尊重创造,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这是对改革实践的理性思考,也是对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我们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改革的行动指南。改革,就是要理顺现实中相互矛盾的一些关系,清除机制体制中不符合时代要求、不符合实践需要的一些障碍,疏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道路,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协调发展理念。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开放型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出15个领域、330多项改革举措,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大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180多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成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无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完善,协调发展的理念都显示出了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
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单纯以追求数量增长为导向,就容易忽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如果只盯着经济数据的起伏涨落,就难以体察人民群众真实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如果一味求快求多,就不得不透支资源、透支社会发展潜力。因此,“协调”的理念强调,要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着力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并切实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协调发展同时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等几对重要关系。如何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作用,如何在社会治理中实现从“一元”到“多元”、从“维稳”到“维权”、从“刚性”到“柔性”的安全平稳转变,如何在户籍人口城镇化建设中“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这一系列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也正是协调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
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协调推进,就是各项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各种措施有机配合。全面改革是推进现代化大业的“关键一招”,而协调的发展理念,则是全面深化改革顺利、高效进行的必要保障。改革越向纵深发展,难度越大,越需要加强协调,综合配套,稳步推进。
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随着经济体制不断变革,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长久积累未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已经凸显,利益结构板结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利益冲突明显化,许多矛盾和问题绕不开、躲不过,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全面深化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