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4日14:30-17:30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20室培训科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90号),11月15-18日在急救中心605教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急救中心(站)相关的急诊科管理及医护人员。 四、授课师资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孙文会/主任医师、中心副主任欧阳洁淼/主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助理付杰/主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科长徐梅玲/副主任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李丽萍/主管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副科长吴淑虹/主管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院前急救发展现状与展望; (二)院前医疗风险管理; (三)院前急救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 (四)受理120电话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五)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六)院前急救工作中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防范措施; (七)院前急救人员职业暴露的防范及处理; (八)传染病转运的工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费每人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0日前将《“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邮件或电话告知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李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36633819,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海南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科室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