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灾害救援护理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灾害救援护理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2015-14-05-576 (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2日15:00-17:30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报到,13日-15日在医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急诊科、创伤科、骨科、重症监护室的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原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急诊外科主任,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第一副主任李力卓教授;原四川省护理学会第七、第八届门急诊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科科护士长李明凤主任护师;海南省社会心理学会理事长、海南省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岳筱雯教授;海南医学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常务副主任陈晓松主任、海南省护理学会灾难护理副主任委员符燕妹科护士长等省内紧急医疗救援若干专家。
六、培训内容:
(一)灾害护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机制的建立;
(二)创伤救治新进展;
(三)最新心肺复苏指南与研究进展;
(四)多发伤和复合伤的救治及研究进展;
(五)灾后心理应对与心理援助技巧;
(六)灾后感染控制与传染病控制策略;
(七)灾害救援中检伤分类;
(八)灾害现场急救护理技术。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9日前将《“灾害救援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联系人:陈丽燕,电话:0898-6677451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灾害救援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附件
“灾害救援护理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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