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护理层级管理与实践”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6月上旬在儋州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护理层级管理与实践”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9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第一期:6月10日14:30-17:30在海南省儋州市农垦那大医院科教处报到(门诊5楼),11日—13日在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俱乐部参加培训。
2、第二期:6月14日7:30-8:00在海南省儋州市农垦那大医院俱乐部报到,14日—16日在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俱乐部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南方医院护理部周春兰主任、周宏珍副主任,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许晨耘主任,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护理部李珑主任、吴媛主任等11名护理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护士分层管理与培训;
(二)护士素质教育;
(三)药物安全管理;
(四)护士绩效管理;
(五)护理分层管理实践;
(六)护士礼仪培训及实操;
(七)2015年《患者十大安全目标》;
(八)《病房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解读;
(九)护理技术监控和管理;
(十)护患纠纷与沟通技巧;
(十一)静脉治疗易出现的并发症及PICC护理质量新进展。
六、其它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12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5日前将《“护理层级管理与实践”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或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联系人:沈锦萌,电话:23330669。13976802966。
附件:“护理层级管理与实践”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护理层级管理与实践”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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