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地中海贫血干预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1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11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地中海贫血干预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4-6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1月12日8:30-12:00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大厅报到(电话:0898-36656063),12-14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一)国家卫计委地贫防控项目海南试点市县东方市、定安县、陵水县、保亭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儿科、检验科各1人。
(二)原海南省卫生厅重点科研项目《海南省黎族地中海贫血流行病学调查及基因分析》课题组组成单位妇产科、儿科、检验科各1人。
(三)其他各医院妇保科、儿科、新生儿科、检验科等相关学科的医生、护士、技师。
四、讲授师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王琳主任医师;广东省梅州市妇幼保健院黄烁丹主任技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王洁主任技师、涂志华助理研究员;海南省人民医院符生苗研究员、姚红霞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凌奕教授、陈雪银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地中海贫血概况;
(二)地中海贫血产前超声筛查;
(三)地中海贫血分子诊断技术;
(四)海南省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介绍;
(五)地中海贫血的产前筛查与诊断;
(六)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
(七)地中海贫血血红蛋白电泳分析;
(八)地中海贫血诊疗;
(九)地中海贫血群体干预信息化管理;
(十)新生儿地中海贫血筛查;
(十一)项目管理有关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4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7日前将《“地中海贫血干预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告知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涂志华,电话13976674433,Email: [email protected],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
附件:“地中海贫血干预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地中海贫血干预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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