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助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 〕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3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助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6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3月23日下午14:30-18:00在海南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3月24日-27日在酒店五楼会议室参加培训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在妇产科工作的医师、助产士、护士。
四、讲授师资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促进自然分娩项目培训专家彭政,广东省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余桂珍主任,海南医学院张宏玉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蔡苑静副主任护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周冰主任医师,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贾雁平主任医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王爱宝副主任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自由体位和水疗在分娩中的应用;
(二)导乐分娩技术、按摩、呼吸放松、香薰精油应用,分娩球使用;
(三)胎儿到新生儿转化过程生理(晚断脐)自然娩肩与手膝俯卧位预防肩难产;
(四)现代产房建设及产房质量管理;
(五)新生儿复苏新进展;
(六)产科健康教育模式、方法与经验分享;
(七)助产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八)以助产为主导的围产期护理实践经验(助产士门诊、孕妇学校)。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3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庄春雨,联系电话:65388193 手机13876007557 王洁民,手机1397629156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0898-65388193
附件:“助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助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务或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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