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6月中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培训班【项目编号: 琼卫继教2015-1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协办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13日上午8:00-9:30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报到,9:30开始培训授课。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基层妇产科医生、B超科医生及妇幼保健等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医学院副院长黄元华教授、解放军三亚301分院郑冬梅教授、海南省生殖医学中心徐雯教授、卢伟英教授、黎明鸾主任医师、张毅副教授。
五、培训内容
(一) 不孕症的诊治规范;
(二)女性生育力的评估;
(三)促排卵药物的种类与使用适应症;
(四)促排卵方案的选择及过程的监测;
(五)促排卵的常见并发症及其治疗;
(六)重度宫腔粘连的诊断和治疗。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费用及资料费全免。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1.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7日前将《“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人及电话:13700446617(孙医生),13876831216(张医生)。
附件:“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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