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进行申报。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6、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二、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 )(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4年12月2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6日。
4、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6日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学院申报一览表(加盖公章)以及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
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短号8692)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申报一览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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