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南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9月15日开始网上申报

28.08.2014  09:14

  记者8月27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据了解,认定对象为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省内,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而未认定的人员。

  在认定条件方面,学历条件按照《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参加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可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要求完成申报。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海南省教育厅提醒,请务必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功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据了解,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三亚市教育局。户籍或工作地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三亚、洋浦以外其他市县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据悉,海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是:2014年9月16日—10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确认地点是: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7—58号窗口。另外,市、县(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机构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应在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中公布。(记者 吴声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