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宜为负债企业“擦屁股”
近日,江西鹰潭市“首富”——江西中胜粮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某因企业背负6亿元债务,突然“失联”躲债,在当地引起强烈震动。对此,当地市、县政府指导意见是“先施救”,并发文要求各银行机构暂缓债权追偿工作,向中胜粮油施以援手;要求司法机关也暂不受理此类案件。政府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当地政府此举是希望避免债权人催债导致企业资金断链和企业破产,进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用心良苦。但是,如果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当地政府实施这些举措,就有点不可取了,而且还涉嫌干扰司法机关办案。
政府违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企业进行强制救助,只能是“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在当下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下,企业破产倒闭是“家常便饭”。中胜粮油有限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其“掌门人”没有把握好市场大局,贸然进军房地产业,盲目扩张经营。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用“自食其果”形容也不为过,让其承担失败教训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政府对其施救,虽然该公司暂时躲过了“灭顶之灾”,往后还会不会发生类似债务危机,谁都说不好。
更为严重的是,政府此举还会引发不良社会反应:
一是政府施救了,等于为企业盲目扩张充当债务“兜底”者,其实质与“刚性兑付”无异。这会让更多企业家效仿,也让他们产生错觉,“不要怕负债,负债越多,政府越怕,越要出手援救”,有纵容企业盲目负债之虞,会让企业债务危机陷入一种“债务危机-政府施救-债务再危机-政府再施救”的债务怪圈,对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和增强企业竞争活力不利,具有反市场竞争的毒副作用。而且,政府也无力救助大量身陷债务危机的企业。
二是政府施救了,不利于打击民间非法高利融资。从当前情况看,很多企业盲目扩张,从银行获得贷款变得困难之后,便将希望寄托在民间非法融资活动上,企业成了民间非法融资的受害者,也在很大程度上为民间非法融资推波助澜,成了害人者。中胜粮油有限公司6亿元债务中,民间非法高利融资总额达1.5亿元。如果有政府施救来“兜底”,民间非法融资活动者不仅不会遭受重大打击,反而成了政府救助的“受益者”,这场债务危机就不足以让他们克制在民间融资活动中非法谋利的冲动,反而更可能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加剧民间非法融资活动的泛滥。
三是政府施救了,不足以给银行信贷经营敲响警钟。中胜粮油有限公司4.5亿元的银行贷款总额,是多家银行竞相放贷的结果。一方面,说明银行机构放贷“重大轻小”“垒大户”倾向依然没有改变,对经营好的企业竞相放贷,多头授信或过度授信,致使企业债务膨胀。另一方面,不少银行机构“见利忘义”倾向依然严重。如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成了该公司贷款的大头,二者原本应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现在却“洗脚上岸”,脱离了“三农”,成了商业企业“座上宾”,信贷经营焉有不败之理?政府施救或许会让银行机构躲过一劫,但从长远看,对矫正银行信贷经营行为难以起到触动作用。
对此,笔者认为,对盲目扩张经营规模、不坚守自己经营主业的企业,在身陷债务危机时,让其破产倒闭未必就是坏事,政府切不可贸然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