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法院司法改革先行先试 首设专职调解法官
中新网海南10月27日电(严献文 杨小莉)近年来,随着陵水经济的增长,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陵水法院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今年1—9月份新收的民商事案件同比增长了16个百分点。尤其随着司改试点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该院民事审判工作案增人减矛盾愈显突出。为有效缓解民事审判工作压力,促使调审适度分离,陵水法院按照海南省高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6月份,在院机关设置专职调解法官,强化民事案件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配备专职调解法官。陵水法院针对案增人减的矛盾,从具有调解工作经验和技巧、善于使用本地方言的员额内法官中选任2名调解法官,专司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此项试点改革工作,在人员配备、物资保障、调解程序、总结经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对人员精挑细选,还及时安排布置办公场所和调解室等。调解室实行人性化设置,座位的设置等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减少对立情绪,营造温馨环境。
专职调解法官陈延良、游宪孔,是土生土长的陵水人,熟悉本地情况,懂本地语言,性格比较温和,且有在法院工作多年的经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都是老同志,多年来,工作有耐心,善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陈延良、游宪孔也愿意从事调解工作。
规范调解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了《陵水法院调解法官调解工作流程图》,对调解法官在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当事人立案登记后,同意诉前调解的,调解法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应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后结案。调解不成功的立案受理,当事人接受立案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或当事人撤诉。当事人拒绝立案调解的,移送审判庭。案件开庭前,应主审法官邀请参与调解。调解法官从接到当事人材料开始,从立案、审理到执行,无论案件进行到何种程度,专职调解法官都会全程介入案件的调解工作。
陵水法院调解工作机制运行4个多月时间来,陵水法院2名调解法官调解结案96件,做到案结事了,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