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年查处32名厅级官员 收缴红包7200余万

21.01.2015  03:47

  中新网南昌1月20日电 (记者 王剑)20日,中共江西省纪委公布2014年严惩腐败、监督执纪“成绩单”:查处32名厅级官员,收缴“红包”7257余万元,关停整改违规会所45个。

  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在当日召开的“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大力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717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被追究

  2014年9月份,中共江西省委制定出台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实现由“软约束”向“硬杠杠”转变。

  江西省委书记和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对11个设区市和25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约谈,组织6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民主测评。

  全省各级党委均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江西首次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列入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全省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717人。

   一年收缴“红包”、违纪款7200余万元

  据通报,2014年,江西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33起,问责处理干部3058人,党纪政纪处分876人;省市两级纪委82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4起。

  江西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各级党员干部2014年主动上缴“红包”及其它违纪款7257.72万元;查处问题63个,处理党员干部82人。

  纪律之“剑”高悬之下,该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得到强力遏制。江西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去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分别下降25.3%、24.2%、18.4%。

   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32名厅级官员被查

  2014年,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3934件(次)、立案7286件、结案7043件、处分7720人,分别比2013年增长19.6%、24.4%、16.9%、17%。

  全省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违纪案件49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01件。

  据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陈尚云介绍,2014年,“江西省纪委共立案41件42人,其中正厅级15人,副厅级17人,重点查处了陈卫民、刘庆成、晏德文、张学民、文林、林翘银、李逢春、宋铜、傅春荣等大案要案。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苏荣、陈安众、姚木根等人的纪律审查。”

  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5339件,处分5723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04件1711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783件1134人。

   严防“灯下黑” 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3人

  按照中央改革部署,江西省委研究制定《江西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34项重要任务,其中7项为江西特色创新举措,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4年,江西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到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新格局初步形成。

  江西省制定并落实《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全省县(市、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普遍得到充实。全面实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事前报备制度。加大集中培训和跟班学习力度,通过各类途径培训干部2397名。

  为严防“灯下黑”,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去年共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