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律师190万元!海南省一女法官被提起公诉

27.10.2020  13:10

      她曾是手握法槌的法官,案件的公平正义由她裁决,但因为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收下了案件代理律师的好处费,最终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10月26日,该案起诉书在中国检察网公布,海南省某法院某庭法官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审理案件时为请托人律师李某某、王某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两律师财物共计190万元,被琼海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2016年,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某找到吴某某,希望她能为律所代理的符某某、黄某某、海南某酒业有限公司的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提供帮助。吴某某接受了请托,在审理该案时支持了符某某一方的大部分诉求。2017年1月,吴某某在居住的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附近,收受李某某现金20万元。

      2016年,吴某某接受律师王某某请托,为他所在海南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海南某电子磁卡系统有限公司纠纷案提供帮助。吴某某在审理该案时支持了海南某电子磁卡系统有限公司一方的大部分诉求。在该案审理期间,吴某某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收受王某某现金30万元。案件判决后,吴某某在海口市日月广场附近收受王某某现金20万元。

      2017年,吴某某再次接受王某某请托,为王某某代理的马某甲、马某乙、马某丙等3人股权转让纠纷案提供帮助。该案经吴某某多次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使马某甲等3人少支付违约金1800万元。2018年春节前,吴某某在海口大同路附近收受王某某现金60万元。案件审结后,吴某某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收受王某某现金60万元。

      2019年6月21日,吴某某被海南省监察委员会传唤到案并留置。在留置期间,吴某某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收受李某某、王某某贿赂的事实。吴某某的家属已代为退赃190万元。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出面调解 让请托方少支付1800万元违约金,对方给了她120万好处费

      女法官将自己送上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