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审核稽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农卫函〔2014〕20号
海 南 省 卫 生 厅
关于举办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
审核稽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合管办,洋浦社会发展局、合管办: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调整完善新农合相关补偿政策,充分利用反欺诈及滥用信息手段,强化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稽查,加强基金使用监测预警通报,确保基金使用安全有效,我厅定于近期在海口举办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审核稽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6月24日上午报到,24-26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海口美华荷泰酒店(海口市白龙南路68号)。
三、培训对象
分管新农合工作的副局长、合管办主任和主管业务员各1人。
四、培训内容
(一)2014年1-5月份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进展及基金使用情况通报;
(二)部分市县2014年1-5月份新农合运行分析汇报及反欺诈审核稽查经验介绍;
(三)部分市县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交流;
(四)2014年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补偿政策讨论及建议;
(五)新农合反欺诈应用进展情况及审核稽查规则分级问题研讨和交流;
(六)病例抽查评审情况及处理讨论和交流;
(七)下一步工作部署。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于6月13日前上报2014年1-5月份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在第一季度基金使用超预警和超支的市县(区)要深入分析基金运行及超支情况、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其中万宁市、乐东县、屯昌县、儋州市和琼海市在培训会上汇报新农合运行进展情况。
(二)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昌江县、海口市(包括美兰区、龙华和琼山区)、定安县和澄迈县于6月16日前上报支付方式改革控制费用主要做法及成效;洋浦、临高县于6月16日前上报新农合稽查及反欺诈应用情况汇报。其余市县要准备5分钟的讨论发言材料。
(三)各市县卫生局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审核稽查业务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于6月20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省卫生厅农卫处。
(四)培训费由省卫生厅承担,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胡鹏鹏;电话(传真):65388357。
附件:参加培训回执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6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参加培训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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