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20条优惠措施 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琼海市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第二场网络新闻发布会获悉,琼海市出台《琼海市关于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优惠措施(试行)》(以下简称“20条优惠措施”),将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力度,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可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琼海市科工信局局长许方前介绍,该政策围绕着从落户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土地和用房政策、人才政策等五个主要方面来制定。政策内容包括:引进奖励、培育扶持、认定支持、研发机构补贴、创新载体补贴、研发经费支持、企业增值税财政奖励、企业所得税财政奖励、固定资产投资扶持、科研项目扶持、股权融资扶持、债务融资支持、上市或挂牌扶持、供地扶持、用地奖励、厂房和办公用房租金扶持、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住房或租房补贴、子女教育倾斜和其他规定等共二十条。
20条优惠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成本)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在股权融资扶持方面,琼海市政府将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
对债务融资支持力度上,琼海市财政每年将有5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完成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新三版”市场完成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条优惠措施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所需产业用地优先供应,原则上以土地成本价供给,同时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带动性、技术国际领先或国内首创的项目,项目竣工正式投产后,还可以享受“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重点项目开工节点奖励政策;在企业厂房和办公用房租金扶持方面,每个企业三年内累计补助50万元。
据了解,20条优惠措施鼓励科研院所、大学在琼海设立的科研机构,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省认定授予“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在研发经费支持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每一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支持3年;对新引进和新认定的企业,在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按企业三年对琼海市财政贡献额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财政奖励。
许方前介绍,对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和研发人员在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住房或租房补贴方面给予奖励和补贴;将优质学位向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