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局多措并举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25.10.2016  18:37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上市后的监管,有效控制药械风险,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屯昌县食药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多管齐下,全面提升药械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扎实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测和报告水平。屯昌县食药监局成立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县卫生局的沟通联系,建立协调机制,以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主体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机构21家,督促其配备相对专业的监测人员,完善报送制度,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提高报告质量。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水平和质量。今年屯昌县食药监局对全县21家乡镇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上报工作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宣传《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合理用药、药品不良监测基础知识和填报要求。同时,执法人员利用日常监管的机会向各医疗机构上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各单位监测和报告不良反应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药械监测工作的开展。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对重点药械使用单位的药械不良反应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械立即采取风险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药械不良事件的发生;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及时统计反馈各监测单位的上报情况,对报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指导,提高了上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总结和沟通,推动该项工作的可持续进展。建立QQ群等交流平台,经常与各医疗机构沟通交流,要求全县药械使用单位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凡是发现可能与用药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均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切实做到对药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同时不断强化各医疗机构业务指导和交流,全面提升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水平,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截至目前,全县共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9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1份,超额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