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完善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国政法

16.10.2014  00:38

  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法治建设新常态

  全国政法机关完善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信访不信法”变“弃访转法”初步实现

 

  法制网北京10月14日讯 自中央部署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不断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责任追究等机制,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不断改观,初步实现了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可喜转变。

  据统计,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数量同比上升了7.1%,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

  2013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确定为政法系统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明确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全面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目前,改革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开。今年7月,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入口不顺、法律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破解难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均制定下发了落实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工作的意见,出台落实"三个文件"的配套文件,各地政法机关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一年多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优化信访受理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服务热线、远程视频系统等,打造"人、信、网、视"四位一体的受理新格局,同时,明确受理标准、健全受理机制,实现群众信访一站受理、一站分流、一揽子解决。最高法从今年开始大力推行网上信访,与全国99%的地方法院实现视频联通,将人访变为上网访,将进京访变成本地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向最高法法官面对面反映问题。 为防止法律程序空转,各地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严格落实倒查问责,大力推行信访办理回避制度。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强化监督和公开,确保问题解决、有错必纠。从去年10月起,全国检察检察机关所有控告申诉案件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受理、报批审核、交办转办、审查结案等各个环节都在网上进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过程中,政法机关积极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息诉息访。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的意见》,各地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息诉化解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用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信访是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但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总量持续高位运转,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弃法转访等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

  中央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不仅有利于倒逼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还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终结任何一起涉法涉诉信访,解决问题是关键。只有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工作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救助到位,才能依法终结,让群众从信访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