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和标准化建设 提高整体水平
10月28日,海南省旅游委与海南省质监局签署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了两个合作机制以及四个工作机制,双方将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旅游产品质量监管等12个方面展开合作,提高海南旅游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
2012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旅游局签署了《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合作备忘录》,全面加强旅游服务标准化、旅游服务质量工作的合作。在此背景下,省质监局和省旅游委也落实了国家的相关精神,起草和商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的主要特点是突出合作机制的建立,包括建立两个制度和四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两委局负责人召集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两委局相关处的处长为联络员的沟通联络制度;三是建立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共同把关立项机制;四是建立共同组织宣贯旅游服务标准的合作机制;五是建立联合组织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机制;六是建立旅游品牌产品共同培育和评价机制等。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12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共同组织制定海南省旅游质量发展工作中长期规划,重点是制定《海南省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5-2020)》;二是健全旅游质量评价体系;三是健全旅游质量认证认可体系;四是共同建立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旅游咨询与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监管、集散中心体系、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和自驾游服务体系的建设;五是共同加强旅游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对旅游特种设备质量监管,确保设备质量100%合格运营,强化对相关旅游商品质量的监测与检测,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六是共同推动实施旅游品牌战略,共同培育和评选海南特色旅游村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旅游示范单位;七是共同推进旅游产品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工作;八是共同组织实施的旅游方面的标准并实施进行监督;九是共同实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程;十是共同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工作;十一是共同支持旅游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十二是共同加强旅游标准化人才的培育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