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我省出台进一步推进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到2022年实现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全覆盖
本报海口1月18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黄琼雄)省文明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生态村创建成果,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到2022年实现文明生态村创建全覆盖。
我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自200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来,在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响亮品牌。《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经过5年努力,到2022年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
具体来说,到2022年,各地各部门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使乡风民风美起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村庄布局、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努力使农村人居环境美起来;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保护好农耕文明、乡土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使农民文化生活美起来;推动文明生态村产业兴旺,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文明生态村流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使农民生活富起来。
《意见》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大力提升人居环境,为农民群众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大力培育文明新风,使农民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激发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贫困落后的顽强斗志和自力更生的力量。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党委对文明生态村创建的领导,创新文明生态村创建的投入方式,提高文明生态村创建的社会参与,加强对文明生态村创建的督导考核,确保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