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海南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异常企业将受到信用约束
25.10.2014 23:27
本文来源: 蓝网
我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 海南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未公示相关信息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并受到信用约束。
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于今年12月31号之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3年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包括信用信息和处罚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同期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局局长 何海平
(那么它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企业自己负责,乱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它的法律责任。)
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内,不申请补报移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今后在招投标、采购、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也不得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
同期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局局长 何海平
(对企业不光靠政府来监管,还要靠社会来监督,形成一个信用约束,达到一个社会共治的目的。)
从明年起,海南将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查不少于3%的企业。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王昌运)
本文来源: 蓝网
25.10.201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