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海南海龟、玳瑁、珊瑚……8人被判赔偿100万余元
18.12.2020 12:08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12月17日获悉,当天海口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郑某军、卢某宝、庄某铭、黄某日、郑某豹、陈某虎、王某运、黄某莉非法捕捞海龟、玳瑁、珊瑚、珊瑚礁(活石),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公诉机关认为,蔡某等人非法捕捞、销售珍贵、濒危海洋野生动物,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法院判处上述被告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合计人民币1006162元,承担案件专家咨询费和诉讼费,并公开赔礼道歉。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8.12.2020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