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不担当 澄迈三名干部“创卫”不力被免职
5月3日,海南省澄迈县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就“创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对澄迈县创卫(爱卫)办公室主任卢恒,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唐莹,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扬军等三人进行免职、通报批评处理。
据悉,澄迈县自2009年主动启动“创卫”工作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加大了人力物力的投入,通过多种形式扩充了“创卫”工作队伍,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澄迈县被列入全省第二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省级文明城市市县。
去年,澄迈县出台了《澄迈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澄迈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工作方案》,并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日常督查、阶段性考核和年终总评,对督查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重视不足、措施不力、进度迟滞、效果不佳、推逶扯皮等问题,在媒体进行曝光,并启动问责机制。先后责令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力的14名相关领导干部公开道歉,责令6名相关领导干部停职。
今年4月14日至15日,省专家调研组在对澄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调研后指出,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澄迈在农贸市场、中小餐饮店和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重点攻坚。“创卫”工作将于7月迎接初检,时间紧,任务重,但部分干部却出现思想懈怠、在岗不履职、措施不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澄迈“创卫”工作的开展。
对此,澄迈专门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启动了“创卫”问责程序,决定:对澄迈县创卫(爱卫)办公室主任卢恒,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唐莹,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扬军等三人进行免职、通报批评处理。
澄迈县委书记杨思涛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下辖13个“创卫”工作小组,将56项任务进行分解,每个工作小组都由县领导牵头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澄迈“创卫”责任不能“喊在嘴上、浮在面上”,要“落在肩上、抓在手上、见在行上”,问责要实打实,成为“创卫”的利剑。
会议还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熟记“创卫”各项标准要求,充分发扬“5+2”、“白加黑”、“晴加雨”的澄迈作风,在全县形成“创卫”热潮。(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 潘彤彤)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