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有单位披“合法”外衣 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
7月29日,海南省审计厅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2014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对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项目资金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转移和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部分企事业单位依托主管部门的行政资源谋取利益,还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不合规等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
省审计厅对75个省本级预算单位决算(草案)、2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4个二、三级单位资产管理使用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2个部门未经招标或政府采购,将预算项目委托给没有资质或能力的下属单位(公司)实施,下属单位(公司)通过转包赚取高额利润,将财政资金转移下属单位合计2,439.55万元。有1个部门将普查项目直接委托下属设计院,预算1247.5万元,实际花费成本仅362万元,转移财政资金885.5万元,占预算的71%。
审计发现,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通过虚假采购、虚报会议费和差旅费、重复报账等套取财政资金276.08万元。又如省档案局套取资金在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301.33万元,用于报销考察费、餐费、活动费、礼品费以及发放补贴。5个部门下属的11家企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行政影响,获取本行业的规划、咨询、设计、评审、检测等业务,以高收费、低成本、前置审批、违规收费等方式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自收自支”为理由,违规采取各种手段套取资金。如省建设项目规划院3年收入3.9亿元(约50%的业务量来自政府部门),净利润率仅1.64%,违规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7,750万元,用于发放提成、年终奖、补贴等4641万元,列支专家评审费、合作费等3109万元。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不合规
审计发现,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3个单位无预算、超标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12.3万元。1个单位组织7个境外参展项目,参团企业55家,其中没有规定资质的企业19家,占34.5%,花费财政资金67.88万元。7个单位在项目费、会议费以及下属单位报销公务接待95.75万元。9个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茶叶、烟酒、礼品等170.95万元。2个部门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会议费9.81万元。3个单位向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等摊派会议费22.51万元。2个单位以计生目标奖、差旅费和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补贴203.25万元。
此外,因政府采购不规范,有的造成损失浪费。有3个部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涉及项目资金526.44万元。省水文局采购设备价格虚高造成损失浪费1005.9万元,占抽查量的44.6%。
部分“红顶中介”用多种手段转移财政资金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审计中发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出现新的特征,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突出问题从省本级部门向下属二三级单位乃至体制外单位转移。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和名义,将应由本部门承担的预算项目,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实施,财政资金随之层层下沉使用,导致产生转移挪用资金、违规转分包、合伙侵占、奢侈浪费、资金去向不明等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脱离政府监管,资金使用结果不验收、不检查,项目效果差强人意。
二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实为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由显性转向隐性,呈现有组织化、高智商化,表面上看程序到位、材料真实、手续齐全,实则违规链条越来越长,问题越来越隐蔽,主要表现为“六真六假”,即真程序假结果、真发票假业务、真合同假工程、真协议假合作、真采购假分配、真报告假评估。
三是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贪,导致内部控制机制失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由于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散贪,甚至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导致行政监管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核查,使得违法犯罪问题不但未得到遏制反而蔓延开来。
四是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红顶中介”阻碍改革进程。“红顶中介”有从个案偶发向规律性、普遍性多发转移的趋势。比如部门下属设计院、规划院、研究院、协会及其设立的公司,以虚假合作、业务承包费、劳务费、评审费、福利补贴等手段转移截留财政资金,或者奢侈浪费、违规开支经费,谋取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