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转发:海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办理。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范围。所有省科技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各类专项等,若尚未结题,应提交每一年度的年度总结报告(比如:2014年立项,则提交2014、2015、2016三年的总结报告)。附件中已提供2013-2016年的在研项目清单,因部分项目验收情况可能掌握不全,清单仅供参考;201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请自查结题情况。
2、提交材料。“年度实施总结报告”一式2份,各单位“提交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3、提交日期。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于2017年1月19日上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由于临近假期,时间紧张,请按时上报。
附件:
1、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13-2016科技厅在研项目一览表
3、提交情况一览表
下载: http://f.hainnu.edu.cn/2017/0116/20170116054506774.rar
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
琼科〔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2〕70号)“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向省科技厅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等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要求和科技项目专项审计反馈建议,为做好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提交2016年度或以往年度的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的单位,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务必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在研项目各年度实施总结报告(分年度撰写),提交至各专项项目分管处室。年度实施总结报告编写可参考附件模版。
二、年度实施总结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写目录及页码,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省科技厅各项目分管处室联系方式:
政监处:65336531
创发处:65329449
资管处:65343887
高新处:65323068
农村处:65332420
社发处:65200591
合作处:65342482
人事处:65380673
附件: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