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报警称儿媳“抢劫” 妻子报警称丈夫“盗窃”
11月3日,范女士又一次来到海口市大同派出所,希望派出所帮她查一查被丈夫卢先生“偷运走”的一批汽车配件的下落。范女士称,因为这批汽车配件,公公曾报警说她“抢劫”,而她则认为丈夫偷偷运走汽车配件的行为是“盗窃”。大同派出所副所长林诗利表示,此事系家庭纠纷,不符合立案标准,要解决此事最好走法律途径。
夫妻曾在派出所签下调解协议书
卢先生和范女士是2011年结的婚,有一个3岁半的儿子。据范女士介绍,丈夫卢先生是2013年来到海南做汽配生意的,但生意的事从不让她插手,连她来海南丈夫都不是很支持,这让她很困惑。一直到2014年2月份,范女士才来到海口,在家里做饭照顾孩子。“他什么事都瞒着我,导致家中矛盾不断。”范女士说,后来丈夫也不愿意再呆在家里。今年7月份,丈夫表示要和她离婚。
范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人之前租住在海口某公寓,因为丈夫一直不在家且联系不上,她交不起房租,便想找一个便宜的地方租住。9月8日,她找了一些人将房子里价值20多万元的59箱汽车配件搬上车准备拉走。“我正在物业处办手续,民警来了,有人报警说我抢劫。”范女士说,她当时一头雾水,她认为这批汽车配件是她和丈夫婚后的共同财产,她也有权处置,怎么成“抢劫”了?当天,她给出警的民警出示了结婚证。不久,她公公也赶到现场,声称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儿媳将汽车配件拉走。后来她了解到,报警说她“抢劫”的人就是公公。
据大同派出所副所长林诗利介绍,当天范女士与公公争执不下,民警担心发生更大冲突,便将双方带回所里协商,并通知范女士的丈夫卢先生立即赶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见证下,范女士和卢先生签订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承诺“将物品恢复原状,双方均不得在此居住,未达成一致协议前,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能私自搬运物品”。
事情越闹越大,两口子可能上法院
此后,卢先生和范女士对于这批汽车配件的处置一直没有达成共识。范女士回忆,10月26日晚上,她路过曾经租住的房子,想上去看看,结果发现丈夫卢先生正在打扫卫生,房里的汽车配件都不见了。“我当时就报警了,这是盗窃。”范女士说,之后民警来现场进行调查,卢先生承认汽车配件确实是他运走了。
卢先生不履行协议的行为让范女士很气愤。昨日下午,范女士再次来到大同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查出汽车配件的去向。该所副所长林诗利表示,此事系家庭纠纷,按照程序不能立案。林诗利随后叫来大同司法所所长协调此事,也没有结果。最后林诗利告诉范女士,解决此事的方法最好是走法律途径。
记者昨日联系了卢先生。卢先生说,情况并不像范女士所说的那样,他孤身来到海南,吃了很多苦才将汽配厂经营起来,但范女士扣押着库存的这批汽车配件,致使他欠总公司的钱,“这批配件是从上海总公司那边拿的,都没有付款。”卢先生说,迫于无奈他才将那批汽车配件拿回总公司抵债,“不然我会被起诉的。”卢先生称,是妻子的原因他才会想离婚的,他现在只想平静生活,将儿子养大。
据了解,昨日经过派出所民警做思想工作后,范女士表示愿意到法院起诉离婚,顺便处理财产纠纷。对于范女士的决定,卢先生表示他也愿意去法院解决此事。(记者 陈栋 林郁鸿)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