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护理教学新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31.05.2016  07:37

琼继教办函〔2016〕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6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护理教学新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班【项目编号:2016-14-05-364 (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日14:30-17:30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住院楼5楼护理部报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31号),6月3日-5日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综合住院楼3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理部主任冯晓玲教授;海南医学院副校长林英姿教授;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张彩虹院长;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科李其富教授;海南医学院国际护理学院蔡小霞、王涛副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护理科研设计;

(二)护理教学新模式—微课、慕课;

(三)临床护理教学查房;

(四)临床带教老师能力的提升与职业化素养;

(五)护理科研论文选题、撰写与投稿技巧;

(六)临床护理教学组织形式及方法;

(七)课前准备、案例应用、讲课技巧的应用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1日前将《“临床护理教学新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或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护理部干事陈丽燕,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6774510。

 

附件:“ 临床护理教学新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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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护理教学新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班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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