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抢劫惯犯劫杀文昌酒店保安 藏尸潜逃后落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很多机会去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但是,一些人却一错再错,把自己一步步送往罪恶的深渊。文昌一名酒店保安平常下班后会骑摩托车拉客,有一天,人们发现他突然“失踪”了。随着一具男尸的发现,一桩保安被害案逐渐浮出水面……
案发:文城一保安莫名“失踪”村庄草丛发现无名男尸
2011年12月8日,有人在文昌市文城镇迈号办事处迈众村一处橡胶园附近,发现一具男尸。
“这具尸体在橡胶园和灌木丛中间的草丛被发现,尸体呈俯卧姿态。发现时,尸身高度腐烂,死者为青年男性,全身多处有伤。”据当时参与勘查现场的迈号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死者身上没有发现衣物,且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以确定死者身份的物品。
经鉴定,死者系因头部被钝物打击致颅骨骨折,同时被锐器砍伤致颅骨撕裂性骨折,因颅脑严重损伤身亡。
死因系他杀!后脑部的一处骨折长6.5公分,深达颅腔,创面边缘整齐呈线条状,凶手可能使用了砍刀、斧头之类的作案工具,手段非常残忍!”刘衍钻称,当时办案人员也很疑惑,凶手怀着怎样的动机,会从头部给予被害人这样的致命打击。
随着命案线索被发现,当时刚刚调任文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林刚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林刚亲自到场指挥命案侦破工作。
发现尸体的当天晚上,一份DNA鉴定报告送到了正在迈号镇勘查的专案组成员、时任文昌市公安局刑侦六中队中队长的刘衍钻手里。死者正是4天前被发现失踪的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某商务酒店保安骆海斌。
骆海斌家属报案称:骆海斌在2011年12月4日傍晚失踪。当时,骆骑一辆红色摩托车、带着手机、钱包和一条玉石项链。
骆海斌,殁年32岁。据酒店工作人员向办案民警介绍,骆海斌人很老实,比较勤快,经常在下班后还骑摩托车上街拉客,补贴家用。
一名老实本分的酒店保安,平常兼做摩的司机,又因何故被人痛下杀手?
初查:曾怀疑被害人遭报复灭口
死者生前社会关系复杂,既有工作单位的酒店同事,又有在拉客中结识的朋友。是因琐事纠纷被害,还是因感情问题发生情杀?为何会被抛尸草丛?草丛是否第一案发现场?
许多问题,专案组也一时无法确定。而被害人家属迫切希望警方侦破案件,缉拿凶手。案发时临近年底,案情引起了文昌市有关领导的关注。
据专案组初步分析,这名酒店保安被害身亡,很可能与刚刚发生的一起酒店抢劫案有关。专案组一面积极侦破,一面向局长林刚汇报案情。林刚指示,不能放过一个重要线索。
“骆海斌生前工作的酒店,在发现尸体的前一段时间,刚刚被一伙人员抢劫。不排除保安被抢匪打击报复的可能。”刘衍钻的同事、办案干警黄学介绍。
2011年12月4日,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四天前,骆海斌曾经向酒店负责人称,他要去“拉客赚钱”了。酒店职员曾经亲眼看到,骆海斌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离开酒店。
于是,警方顺藤摸瓜,立即调阅相关监控,并走访上百名群众。最终发现一个重要线索:骆海斌被发现在离开酒店当天下午,在公路上骑摩托车载两名男子,前往迈号方向!而没有证据显示,骆海斌此后通过相关路段返回文城。
在向林刚汇报相关情况后,刘衍钻和专案组民警按照指示,将调查重心转向两名犯罪嫌疑人。
摩托车上的两名乘车男子,一名30多岁,一名不到20岁,他们是否就是杀害骆海斌的凶手?
突破: 17岁打工仔与抢劫惯犯同时下落不明
案发现场位于文昌美卿村一户居民家的橡胶林旁。在树丛间,刘衍钻和办案民警发现了一只眼镜,一个布团。眼镜北侧地上的树叶颜色发生变化,经查竟是死者留下的血迹。附近一处泥土路旁,有一条无水沟渠。细心的专案组干警在沟渠边的灌木丛枯草上,发现了物体碾压移动的痕迹。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死者骆海斌很可能在附近树丛间被害,然后被抛尸在草丛中!凶手作案当天,虽然将被害人的衣服剥光处理,但当天突然下起雨来,下雨后不便于掩埋尸体,于是藏尸在草丛中。
在被害人骆海斌的最后通话记录中,一个来自海口云龙镇的少年阿山落入警方视线。
犯罪嫌疑人阿山,1994年12月生。时年17岁的阿山此前在文昌一食品厂打工。而在案发前后,阿山却突然离开了该食品厂,家人说他去广东打工了。让中队长刘衍钻警惕的是,阿山在厂里此前有一个很好的同事,他叫万晓江。36岁的万晓江早前已经从该食品厂离职了,而经过排查,万晓江在案发后也离开文昌,被家属告知外出务工。
“我去万晓江的家,他父亲告诉我,老人家曾经多次给现金,叫万晓江订婚,结果都被他赌博酗酒挥霍一空。”办案干警黄学说,万晓江小学文化,此前在广东打工,因犯抢劫罪,1996年曾被深圳市当地法院判刑5年。其后,万晓江因抢劫“二进宫”,在文昌领刑5年6个月,在服刑期间他也没有好好改造,而是继续“犯事”被从重判刑。2009年10月才刑满释放。
经专案组大量排查,骆海斌失踪前所驾驶摩托车后座所载的两人,正是阿山和万晓江!两人下落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苦劝:刑侦中队长说服逃亡少年投案
据阿山的食品厂同事魏东告诉专案组干警,他在2011年10月到厂里打工,第二个月就离开了。厂里给发了不到1000元工资,魏东让阿山代领。谁知,阿山只给了魏东60元,2011年12月初,魏东催阿山还代领的工资,可对方称,钱已被他花完。
17岁的阿山家住海口云龙,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到文昌一食品厂打工。“当初我和云龙派出所所长一起到阿山家里,他的家人怎么也不肯相信”,时任刑侦六中队中队长的刘衍钻说,当时林刚牵头全力侦破此案,一面积极追缉犯罪嫌疑人,一面劝说嫌疑人家属,说服嫌疑人投案自首。而抢劫惯犯万晓江涉嫌作案潜逃,其家属虽然表示配合,但规劝自首工作难度巨大。
邻居告诉刘衍钻,“阿山这孩子谁的话也不听,只听他姐姐的话。”
为此,刘衍钻穿着便装,三番五次驱车前往云龙镇。“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真是你弟弟参与做的,就该让他积极面对,这样才是真心对弟弟好,对弟弟负责任!”刘衍钻说,他一开始做思想工作时,嫌疑人家属并不理解。去的次数多了,阿山的姐姐终于被感动了。
“她接到了弟弟的电话。阿山告诉姐姐,这事确实是他和文昌的万晓江做的。他想投案,但万晓江坚决不同意。”刘衍钻称,他得知这一消息后,也为阿山的安危感到担忧,面对多次入狱、反侦查能力极强的万晓江,阿山的投案变得异常艰难。但是,刘衍钻让阿山和家人内心的包袱,一个个化解。
2011年12月22日傍晚,一名衣衫不整的男子走入广东阳西县一派出所,他要投案。阿山投案后,带领警方在当地蒲牌镇抓获万晓江。
真相:为还钱杀人藏尸潜逃广东先后落网
2011年12月5日一早,天空正飘着细雨。文昌市文昌镇迈南村一个汽车修理站,一名青年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带一名男子进入站内。
“我问万晓江,这辆红色的摩托车是哪里来的,他说是他买的”,据店主赵海事后向办案干警介绍,当时万晓江借了拆车工具拆掉号牌,还打磨了车上的一些部位。因为当时店主赶去喝茶,就没有在意。
原来,万晓江二人作案后潜逃广东,二人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万晓江、阿山把抢得的一部黑色手机在湛江卖给一名妇女。他们仅从被害人骆海斌身上,抢到了一部手机、一条项链,和对方一辆摩托车。他们还曾使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取款400元。
因涉嫌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万晓江和阿山在归案次日被刑拘,二人被移交文昌警方。从海口一码头下船后,办案组成员将万晓江和阿山带往案发地指认现场。
经突审,万晓江和阿山对案发当天抢劫杀害骆海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1年11月底,万晓江、阿山商量合伙抢劫。
2011年12月4日下午,阿山到文城镇与万晓江见面后,向万晓江提出抢劫。当天,万晓江带着阿山,一起在文昌一家店铺,花15元买了一把斧头藏在身上。
由阿山携斧头、万晓江携弹簧刀,二人伺机作案。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万晓江用阿山手机打被害人骆海斌电话,称要对方骑摩托车带他们到文昌南部一农场。二人当场劫得手机一部、现金73元和多张银行卡,万晓江逼骆说出其中一张银行卡的密码。
阿山负责看骆海斌,万晓江骑车去文城取钱。因担心东窗事发,万晓江半路返回,并提出干脆杀掉骆海斌。万晓江持斧砍骆海斌,阿山也持斧砍对方。二人确定骆没有呼吸后,将尸体拖走,藏到附近树丛中。
当天,万晓江二人持骆海斌银行卡取款400元。次日,万晓江谎称有偷来的摩托车想出手,以700元卖掉所抢赃车,后二人逃至广东。破案后,追回的手机、项链、摩托车,已发还骆海斌家属。
枪决:一命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庭审前后,阿山家属赔偿给骆海斌家属3000元。
海南一中院认为,万晓江伙同阿山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人为防止罪行败露,继而杀死被害人,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共同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中,万晓江、阿山均系主犯。但万晓江起主导作用,万晓江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阿山犯罪时未满18周岁,犯罪后投案自首,归案后协助抓获同案犯万晓江,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万晓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阿山有期徒刑13年。收购赃车的男子崔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刑。同时,万晓江及阿山家属应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2万。
一审宣判后,万晓江提出上诉。2013年4月,此案被海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2013年11月8日上午,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响,海南一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罪犯万晓江执行死刑。
供述
阿山:“万晓江对我说,要是骆海斌不死,我们两个就要死。他叫我把骆的头砍断,我说我不敢砍。”
万晓江:“阿山没钱还给魏东,就和我商量抢劫一些钱。作案后,我们逃到湛江,把一部手机卖给摆摊的妇女,后又逃到吴川、茂名。我们跑到广东阳西时已是傍晚,当时我与阿山因吃饭的事情吵了起来,便分头逃跑。过约30分钟,阿山回市场找我,我就被警方抓到了。”(文中人物为化名) (王忠新 王渝 )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