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教师为还赌债抢劫 只得80元后心不甘转敲诈事主
原标题:文昌一教师为还赌债抢劫 嫌钱太少敲诈事主获刑
符某某本是文昌的一名中学教师,却因欠赌债无力偿还而去抢劫。在抢得钱包后,发现包内只有80元现金,于是谎称钱包为自己捡得,并称要将受害者的驾驶证恶意扣分,威胁对方花钱赎回证件和钱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符某某在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通讯员吕莹玉记者李美香
中学教师因欠赌债竟抢劫
符某某是海南文昌人,今年50岁,案发前为文昌市某中学教师。他因欠赌债无力偿还,遂产生到海口市抢劫钱财的想法。2014年4月10日17时许,符某某独自一人来到海口市府城寻找作案目标,准备了作案用的羊角锤和摩托帽。
当天19时30分许,符某某在海口市南宝路发现王某某,并一路尾随王某某至海甸岛安民路一小区地下车库后,符某某用塑料袋包裹住羊角锤对王某某后脑枕部及左耳部进行敲打。在王某某倒地后,符某某将王某某随身携带的男士咖啡色手提包抢走,内有王某某的身份证1张、钱包1个、银行卡5张、驾驶证1本、名片6张、U盘1个及80元人民币现金。
嫌钱太少敲诈事主终获刑
抢劫后,符某某潜逃回文昌市某中学教师宿舍的家中。因觉得抢得的包内现金不多,符某某又产生了敲诈勒索被害人的想法。2014年4月11日10时30分许,符某某再次来到海口市,多次使用公用电话联系王某某,谎称其捡到王某某的手提包,并以将恶意使用王某某的驾驶证扣分进行威胁,要求王某某以5000元赎回其驾驶证、手提包等物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确定赎金为2000元,并由符某某确定交易地点。2014年4月11日13时30分许,符某某在约定地点海口市海府路琼剧院旁与王某某的妻子准备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后又以恶意使用被害人的驾驶证扣分为由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鉴于符某某在敲诈勒索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并在到案后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两罪并罚,依法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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