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给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 明年完成颁证

22.06.2014  11:12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让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流转得放心,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得放心。记者从昨天(20日)下午举行的海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业作业培训会上了解到,我市力争至明年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由于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海口市农村土地承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权利主体不清楚、承包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了争议与纠纷的普遍发生,阻碍了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王宙介绍,海口结合实际,成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我市采取试点先行的做法,去年5月我市率先在琼山区云龙镇、美兰区演丰镇、龙华区龙桥镇、秀英区海秀镇等4个镇开展试点工作。邀请省农业厅和北京世纪国源海南分公司等测量单位专家,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截至6月13日,全市共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测量面积127875亩,完成计划测量确权土地的132.8%。外业测量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开展内业工作。

  中央1号文件明确,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允许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海口市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使用权确权发证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现有承包地和宜农开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吃上“定心丸”。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为建立归属明晰、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奠定基础,为现代农业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