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三道所积极开展13家企业16批次药品的检查召回工作

21.01.2016  10:37

  根据省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16批次药品的通知》,该所于2016年1月20日派出3名执法人员对辖区的6家药品零售店、3家诊所、1家卫生院、1家医院共11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分别进行了通知解释工作及专项检查工作。并向这11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发放了《1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督促其配合我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工作,并要求其对照名单所列药品积极履行进货审查义务。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虽未发现《1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中所列药品,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明确了履行好进货审查义务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