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积极开展关于60批次祛斑化妆品不合格的召回工作

18.01.2017  15:07

  为了让消费者更安心的购买到合格的化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总局《关于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1月9日至10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全力做好60批次祛斑化妆品的暂停销售和产品召回工作。     

  此次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16车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5家。均未发现有销售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行业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能使用安全、有效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