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12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鱼、虾、芒果、上海青等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期),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鱼、虾、芒果、上海青等。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豆制品等9大类食品共9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9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海口秀英咱外婆的菜餐饮店生产使用的碗(加工日期:2022-07-14,规格型号:/),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餐具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导致。
定安定城健诺餐具消毒中心生产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生产日期:2022-07-11,规格型号:/),检验项目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记者了解到,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根据规定,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万宁万城惠娟生鲜摊销售的角虾,琼海中原老伙计鱼摊销售的笠鱼(鲷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类和虾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万宁万城家平海鲜摊位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鱼类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很低时,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不合格的食品,可能会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的耐药性菌株,也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海口龙华钟星乖水果摊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业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摘所致。
海口龙华诗璜水果摊销售的荔枝,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荔枝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
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椰海家园店销售的象牙芒果,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芒果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
洋浦新英湾文通千佰汇生鲜生活超市销售的菠菜,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阿维菌素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儋州那大怡佳果蔬菜店销售的上海青,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根据规定,叶菜类蔬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昌江广佰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豆类蔬菜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海口美兰特惠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金华市老北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味蛋糕(生产日期:2022-04-01,规格型号:168g/袋),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