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任免一批干部:王忠云任海口市委委员、常委

08.03.2016  09:25

  王景忠同志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巡视员,免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

  高富强同志任省司法厅巡视员,免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职务;

  李燕兵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免去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职务;

  蒙国海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忠云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委员、常委;

  杜立文同志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职务;

  王云霞同志任海口市政协党组书记,当选为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职务;

  方中里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职务;

  叶霞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孟励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文斌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精华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免去海口综合保税区工委书记职务;

  侯亨浪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

  文日坤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

  免去陈宏芬同志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韩美同志海口市政协党组书记,辞去市政协主席职务;

  程国林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林杰同志辞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陈正光同志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

  王大辉同志当选为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辞去乐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邓玉妹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屯昌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业绩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茂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

  梁振功同志的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仅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陈永发同志当选为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麦宏山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另有任用;

  黄文胜同志当选为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辞去市政协主席职务;

  黄星同志任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张棉生同志当选为五指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五指山市委常委职务;

  娄和文同志任中共澄迈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宋长清同志当选为定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蔚同志任中共定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胜卫同志任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国平同志当选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免去戴法忠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王绥雄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龚旭光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王泰令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宋建海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石秀慧同志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陈文宝同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冯学军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彭健生同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彭忠学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周跃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钟万荣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陈毓芬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林道本同志辞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林关民同志辞去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张焕南同志工作调动,免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折志凌同志辞去公职,免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