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东方市三家镇副镇长符敏等人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扶贫资金被挪用问题。
2017年,分管扶贫工作的符敏和三家镇扶贫站站长符业权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导致政府投入的1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被合作公司挪作他用。符敏和符业权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三家镇时任党委书记林冰和三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符天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符敏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符业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林冰、符天杰均被诫勉谈话。被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
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六弓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符舒婷在扶贫物资采购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价格虚高问题。
2017年,符舒婷兼任六弓乡政府扶贫物资询价组组长,在鹅苗采购工作中,在未确定品种、没有了解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就提议按照56元/只的价格,向保亭隆达六弓鹅养殖专业合作社采购鹅苗,导致采购鹅苗总价虚高22.795万元。2018年7月,符舒婷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因价格虚高多支付的资金已全部追回,六弓乡副乡长陈永平因违规经营隆达六弓鹅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另案处理。
三、海口市秀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周经力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多人未能及时纳入低保问题。
2017年4月,周经力在低保工作中未及时开展重新纳保工作,致使189户319人未能及时纳入低保。对上述问题,周经力负直接责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覃鸿玉作为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周经力、覃鸿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五指山市番阳镇规划所所长周运再重复审批危房改造补助申请问题。
2017年3月,周运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认真核实贫困户张某实际住房情况,在该户已经领取过危房改造补助款的情况下,重复审批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导致该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1万元。2018年6月,周运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已追缴。
五、万宁市万城镇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罗振云等人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不符合条件农户被纳入贫困户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罗振云和朝阳社区“两委”委员林学盛在扶贫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入户核查,导致4户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的农户被纳入贫困户,并违规领取帮扶资金2.065万元。2018年2月,罗振云、林学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贫困户已被剔除,违规领取的帮扶资金已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导致扶贫产业资金被挪用;有的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扶贫物资采购价格虚高;有的在困难群众利益攸关的事项中漏报乱批,该纳入的不纳入,不该审批的乱审批。这些都是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的具体表现,也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了全省脱贫攻坚成效。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反思和警醒,进一步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主动在脱贫攻坚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全面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全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把全力保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好“五个绝对不允许”,一方面要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另一方面要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同时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注重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支持鼓励他们在脱贫攻坚实践中进一步强化担当、奋发有为。